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交易)
一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服务体系。
二是在期货交易所设立债券结算机构及直接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进一步提高我国国债期货市场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三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中央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及间接投资者(信用评级机构),健全监管和司法功能,提升债券市场的可调控作用。
四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全中国金融市场监督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数量稳居全球前列。截至2020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投资者已达到4.22亿户,其中投资者141万户,投资者13000户。相比2020年末的3.67亿户,同比增长1.49%。
目前,由于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速度较快,而且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投资者众多,而且未来银行间债券市场也将成为主导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力量。
根据《中国金融市场监督委员会关于债券交易商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令第66号)的要求,制定商业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制定有关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规则,制定规范债券交易商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完善债券交易商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