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期货交易(蔬菜 期货)

纳指期货 (121) 2022-09-06 15:10:26

蔬菜期货交易(蔬菜 期货)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通过买卖双方协商进行的远期合约买卖。期货交易最初由交易双方洽谈成立,由经纪人发展到场内交易,一般称为期货合约。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其交易方式仍处于早期,期货交易是公开、规范的,有利于投资者进行商品期货的买卖,但是一些交易者交易主要是经过中介人的建议进行的。

蔬菜期货交易(蔬菜 期货)_https://www.gzbbqc.com_纳指期货_第1张

期货交易是以现货交易为基础,结合资本市场与证券市场的发展为目的的标准化合约。由于我国有众多的实物商品,商品期货的标的物是农产品,因此,在期货市场上,农产品的现货价格必然会高于期货市场上的远期合约价格。由于标准化合约的盛行,人们逐渐认可期货交易,于是,这些远期合约成为互换的对象。远期合约通常由银行和证券交易商提供交易的远期合约,期货交易者多是一些大银行和大型企业,他们以这类远期交易的名义进行期货交易,弥补了期货市场的不足。

因此,商品期货交易市场上,远期合约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交易对象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这些远期合约对于石油、农产品和其他的大宗商品来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但是,远期合约交易价格却常常是很难预测的。远期合约买卖交换的中间环节是一次**易,交易者必须先签订一份远期合约,由交易商在合约到期前进行货款结算。一般而言,签订的远期合约在到期前一个月就可完成,但是一旦合同到期就要履约,如果交易商不履行履约,那么交易商就不能履行合约,因此就有了延期交收的“黄黑科技”的说法。

我国的远期合约对于农民进行买卖并没有明文规定,由于“投机”这一类事情,受到市场机制的干扰,也成为一种稀有的金融产品,也是商品期货的一种。

远期合约就是指远期合同的持有者向买方出售某种资产的合同。这种合同称为“买方合同”,卖方合同包括远期和履约。履约者称为“卖方合同”,买方合同是指远期买卖的标的物,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远期合同规定,履行期货交易的一种重要权利义务。

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的区别就是远期合约是一对一履约,期货合约是在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买卖,是市场上的买卖,是本合约的衍生品,远期合约的形成是由交易双方共同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交收一定数量标的物的交易行为,期货合约的持有者在合约到期前必须实际交割,或者通过期货交易所组织下的集中交割或集中清算,了结未平仓合约。这里所说的交割是指远期合约结束交易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前通过对冲或交割获得履约。合约的特点之一是交易双方必须通过对冲或交割获得相应数量的现金,然而期货交易是以实物交割方式结束交易的。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的区别之一是,远期合约是一种结合的合约,不存在到期日,远期合约是一种综合服务。

4.远期合约交易的标的物由远期合同交易的标的物进行转移。远期合约不到期即产生了交割标的物。远期合约到期时,买方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现货或合约,而要根据合约的条款按时完成交割,而卖方则需要在合约到期前通过买入合约平仓的方式了结合约。这就相当于,远期合约的卖方要承担合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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